对未按照医保规定核验参保人员基本医疗凭证行为的处罚(2020-06-30)
发布时间:2020-11-06
序号 | 行政相对人名称 | 行政相对人类别 | 行政相对人代码_1(统一社会信用代码) | 法定代表人 |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| 违法行为类型 | 违法事实 | 处罚依据 | 处罚类别 | 处罚内容 | 罚款金额 | 没收金额 |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| 处罚决定日期 | 处罚有效期 | 公示截止期 | 处罚机关 | 备注 |
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1 | 上海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安顺路店 |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| 91310101679358200D | 张芬 | 长医保(罚)决字2020第(0001)号 | 未按照医保规定核验参保人员基本医疗凭证行为 | 未按照医保规定核验参保人员基本医疗凭证行为 | 《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》第十六条第一款 | 警告 | 警告 | 2020/06/30 | 2025/06/29 | 2025/06/29 | 长宁区医疗保障局 | ||||
2 | 上海得一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凯虹药店 |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| 913101058327082200 | 顾斌 | 长医保(罚)决字2020第(0002)号 | 未按照医保规定核验参保人员基本医疗凭证行为 | 未按照医保规定核验参保人员基本医疗凭证行为 | 《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》第十六条第一款 | 警告 | 警告 | 2020/06/30 | 2025/06/29 | 2025/06/29 | 长宁区医疗保障局 |